为大力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11月9日上午,由南通市红十字会、海门区红十字会主办,区文明办、卫健委、区融媒体中心协办,区人民医院承办的“生命之约 大爱传递”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在人民医院举行。南通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尤春,海门区副区长刘岩波出席活动。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服务中心主任余瑶,区卫健委党组副书记、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江琳,区融媒体中心、区卫健委、区红十字会分管领导,部分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及人民医院医务参加活动。活动由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曙光主持。
活动现场,大家一起观看了专题宣传片《一个人的力量》,感受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江琳在活动中致辞,她希望医护人员履行人道使命,带动全社会行动起来,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生命的温暖和力量。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代表发言,传播自愿、无偿的遗传和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区红十字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队队长宣读了《志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倡议书》,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遗体器官捐献的行动中来,奉献生命的礼物。尤春为“南通市海门区红十字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队”授旗。
遗体捐献,生命延续;器官捐献,挽救生命。遗体捐献是指捐献者在生前表明遗体捐献的意愿,在去世后由亲属将遗体全部或部分无偿捐献给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的行为。人体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崇高体现。我区红十字会自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截至目前,我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4271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5例,挽救了18位患者的生命,捐献眼角膜2例;实现遗体捐献11例。如果年满18周岁,愿意支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可以通过网站登记、微信登记、现场登记三种方式申请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刘岩波希望全区各部门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和捐献氛围,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登记和捐献队伍中来,共同营造文明新风尚;希望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协调员、志愿者继续坚守为民初心,建好红十字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队伍,全面做好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等各项工作,让捐献者家属得到更多人道关爱,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递科学的生命理念;希望,区卫健委、区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职能责任,努力开创我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新局面。呼吁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这项崇高神圣的事业中来,营造生命有“献”、大爱无限的良好社会氛围,做正能量的传播者、维护者,用行动汇聚起人道的力量,谱写生命接力的大爱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