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无私捐款的广大干部职工、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们将依法按章管理接受的社会捐赠资金,尊重捐款人意愿,全部用于人道公益事业。现将四季度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如下(统计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以捐款实际到账为准),欢迎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0513-82269662、69886969。
南通市海门区红十字会2023年第四季度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