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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添加日期:2014-5-13 10:43:4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4682

通委发〔20136

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3年75日)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红十字事业。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1222号),就促进新时期红十字会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红十字会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对发展红十字事业重要性的认识

  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弘扬光大,进一步丰富了精神文明建设“南通现象”的内涵。当前,我市正处在奋力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争当苏中发展“领头雁”的关键时期,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民生幸福城市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助团体,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声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对促进新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高度重视并积极发挥红十字会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帮助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人道服务和各项慈善事业,凝聚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积极推动红十字事业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加快完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把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加快实施南通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项目,进一步加强县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仓库)建设,增强红十字会救灾应急保障能力。依法保障红十字执行救援救助任务。支持红十字会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救援队伍,积极帮助红十字会完善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切实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各地要注重发挥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部门协同等形式,持续开展公众参与的各类应急救护培训,推广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逐步构建起与政府应急体系联动的群众性自救互救安全网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高危人群的自救互救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全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的人员占总人口比例达到25%

  (三)不断提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成效。大力支持红十字会依法独立开展募捐、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积极推进“人道万人捐”、“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和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孤、助残等人道救助活动,着力打造并放大南通特色的红十字人道救助品牌。完善城乡红十字人道服务体系,在农村和社区进一步加大以健康服务、大病医疗救助、扶贫帮困等为主要内容的人道救助力度。发展改革、民政、卫生、税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支持红十字会结合实际开展与其宗旨相符合的社会公益活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支持红十字会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对外人道援助工作。

  (四)着力拓展红十字生命救护工程。依托红十字会的良好公益形象和群众性、社会性团体优势,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加大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力度,巩固扩大中华骨髓库的有效库容量。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建立完善社会褒奖激励机制,设立南通市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鼓励建立捐献者纪念园。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五)改革创新红十字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红十字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组织执行力。加大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力度,下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探索建立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将财政预算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分户管理。强化新闻发言人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强化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效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发展,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同步编制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把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政府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和指导红十字会工作,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重视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荐热爱红十字事业、综合素质好、开拓精神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关心红十字会干部成长。

  (二)强化队伍建设。理顺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实现机构单独设置,足额配备人员编制,计划财务单列,由同级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联系。加强各级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建设,充实配优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创造条件推进红十字会建立党组工作。按照“六有”要求,乡镇、街道、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需要可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年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支持红十字会加强会员服务,保障会员权利。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

  (三)加大有效投入。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依法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各级财政要将红十字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红十字事业发展资金需要。支持红十字会实施人道主义宗旨的公益性项目,发挥红十字会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解决红十字会在公共服务和救护培训用房、救灾救护用车等方面的困难,保障人道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四)优化工作环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办会、依法履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宣传力度,支持红十字会建立人道传播平台,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对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组织专题调研和评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形成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

  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20137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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