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红十字工作体系,拓宽红十字服务领域,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委发〔2015〕2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红十字会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建议,完善红会基层组织,同时主动向市委申请要求派驻纪检组。
目前,海门市12个乡镇园区,教育、卫计委2个局,28所医疗卫生单位,79所学校的基层红会组织得到组建和加强。实现基层红会组织,镇、村全覆盖,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全覆盖。市纪委派驻红十字会的纪检组长也已到位履行职责。确保我市红会“机制更加顺畅、制度更加完善、服务更加务实”,“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活动开展更加经常,更好的发挥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